南京江北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2017-11-08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型省份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發〔2016〕107號)、《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爭當江蘇省產業科技創新中心排頭兵和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寧政發〔2016〕197號)、《市江北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關于印發〈南京江北新區促進創新創業十條政策措施〉的通知》(寧新區委發〔2016〕1號)等文件精神,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 南京市江北新區管委會科技創新與政策法規局負責對新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及各級后備企業進行宏觀管理和業務指導。各行政區(園區)科技局負責對所在區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及各級后備企業進行具體服務和工作指導。
第三條 對在南京江北新區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于2016年8月1日后首次通過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后備)認定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研發投入補助。
?。ㄒ唬┩ㄟ^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后備)認定的企業,按照認定前一年研發支出10%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ǘ┩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按照認定前一年研發支出20%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四條 申報、評審及政策兌現程序:
?。ㄒ唬┠暇┦薪毙聟^管委會科技創新與政策法規局定期發布相關工作安排;
?。ǘ┢髽I將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明和認定前一年財務審計報告、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等證明材料提交至所在行政區(園區);
?。ㄈ┬姓^(園區)審核并推薦上報;
?。ㄋ模┠暇┦薪毙聟^管委會科技創新與政策法規局會同財政局等部門組織復核,并報南京市江北新區管委會專題研究審定;
?。ㄎ澹┙Y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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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南京市江北新區管委會科技創新與政策法規局將企業申報情況納入誠信管理體系。對有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將列入江北新區企業誠信“黑名單”,并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條 政策兌現所需資金由南京市江北新區管委會與企業所在行政區(園區)各承擔50%。企業享受江北新區范圍內其他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的,按照最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第七條 本辦法由南京市江北新區管委會科技創新與政策法規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信息來源:南京江北新區官網